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
2.所属行业:基本覆盖所有行业
3.涉及领域:主要有教育领域、医疗卫生领域、文化体育领域、科学技术领域等,几乎涵盖了社会公共服务的所有主要行业
4.所在地址:克拉玛依市
二、在招职位
1.招聘对象
面向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024年、2025年、2026年高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不含培养协议中明确要求须返疆工作、但不限定工作地及单位的人员)、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不纳入招聘范围。
2.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应聘人员须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要求。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9月3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阶段以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过党内警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6)国家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参加“特岗教师”等类型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
(8)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3.人才政策
招聘人员按照所报岗位类别分别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
通过人才认定(评定)享受待遇的,按照《克拉玛依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还享受下列人才政策(市内流动情形的除外):
(1)属于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享受安家费15万元和8000元/月岗位津贴,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在我市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
(2)属于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享受安家费10万元和5000元/月岗位津贴,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在我市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40万元购房补贴。
(3)博士研究生:安家费最高可享受15万元,岗位津贴最高可享受1万元/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在我市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45万元购房补贴。
(4)硕士研究生:享受安家费5—8万元,岗位津贴最高可享受5000元/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在我市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15—35万元购房补贴。
(5)急需紧缺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拥有医师资格证、规培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体育专业资格并符合我市急需紧缺专业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拥有国家法律资格A证的急需紧缺人才,取得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等:享受安家费2万元,提供公租房一套,在我市购房,经考核合格,给予8万元购房补贴。
(6)提供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协调和推荐配偶就业服务。
(7)提供的人才公寓、公租房使用期为3年。因房源紧张,无法安排入住且享受待遇的引进人才,可在我市范围内租房。根据不同的人才类别,每月报销租房补贴1440元至4800元不等。
4.其他
(1)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4年、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此次招聘计划内符合条件的岗位,不对报名考生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工商注册登记等作限制。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聘用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进行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