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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关于做好自治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5〕11号)文件以及《石河子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要求,现将2025年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名单进行公示。

        若有进入复试的考生放弃参加复试,将按照不低于1:1.2的复试比例,按初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公示期为7天,如有疑问请致电经济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办公室电话:0993-2057518,0993-205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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