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现代化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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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农业现代化研究中心工作重点

来源:农业现代化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2018-03-05 【打印此页】 【关闭


农业现代化研究中心是在石河子大学经济研究院农业现代化研究所基础上成立的“产学研”一体化研究基地,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自治区重点学科《农业经济管理》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被确定为石河子大学校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农业现代化研究中心工作职责:

第一,负责与国内外农业经济管理专家学者或研究机构进行联络与沟通,凝聚和整合疆内外农业现代化研究力量,构建研究方向特色鲜明、在干旱和半干旱区农业现代化研究中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研究平台。

第二,负责新疆(兵团)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调研,对新疆(兵团)绿洲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技术经济与管理、农业特色经济与产业组织等进行调查研究。

第三,负责农业现代化研究中心科研课题招标、申核、立项与结题,培养农业现代化研究人才,组织开展各级纵向课题培育与申报工作。

第四,负责农业现代化研究中心简报编辑、设计、制作与内部发行工作。

第五,负责提供新疆(兵团)农业现代化研究咨询报告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新疆(兵团)相关部门提供政策咨询或社会服务,为区域农业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第六,负责农业经济前沿论坛的组织工作,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为中心研究人员与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提供学术交流平台。

第七,参与农业经济管理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国家级精品课程、自治区级精品课程、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力推科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相结合,为经济管理学院和石河子大学相关专业培养硕士、博士、博士后等高级专门人才。

第八,为兵团和自治区各界提供长短期培训,使农业现代化研究中心成为兵团经济研究人才培训基地与农经管理人才培育的摇篮。

第九,负责《农业现代化研究中心课题招标管理办法》、《农业现代化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及其他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正工作。

第十,负责农业现代化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选聘工作、农业现代化研究中心专、兼职研究人员聘任、考核工作。

    第十一,负责完成学院、学校、新疆(兵团)相关单位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农业现代化研究中心工作制度:

1、实行主任负责制

基地设主任1名, 由学院推荐、学校审核聘任,签订聘任期为三年的责、权、利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学校给予基地主任人员聘任、自主支配研究经费和奖励的权利。建立定期 评估、不合格淘汰的动态基地主任管理制度。主任向学校负责,保证任期内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建设目标。完成年度计划,给予年度奖励;完成建设目标,给予任期 奖励。根据工作需要,基地设秘书一名,配合基地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任职条件与资格由主任决定。

文科基地每年编印工作年报,并于次年3月将工作年报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上报科研处备案,内容包括该年度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经费等情况及下一年度的基地建设任务。

2、实行全员聘任制

基 地实行开放性、流动性人员编制和管理制度,采取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自由组合,重点扶持的动态机制。专、兼职研究人员均两年一聘,双方签订责、权、利明确 的聘任合同。专、兼职研究人员必须带课题进入基地,课题分为三种:一是已经获准立项的国家和省部级课题,二是基地的招标课题,三是已经签订合同的横向课 题。校内研究人员带课题进入中心,聘任期内全力完成课题,课题完成后仍然回到所在院系工作;校外研究人员被基地聘任后,享受基地的一切待遇,课题完成后离 开中心。聘任期满后,如果研究人员又承担了新的研究课题,则重签聘任合同;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研究人员,不再聘任。

各研究方向负责人必须三年一聘,聘任与考核相结合,经过基地负责人考核和研究人员测评,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则不再聘任。

3、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

基 地主任聘任课题组长,并签订责、权、利明确的合同。课题组长负责对课题进行检查和督促,向基地主任负责;课题组长全权负责课题研究工作。专、兼职研究人员 向课题组长负责。不管是带项目进基地研究,还是以基地名义申报、承担项目的研究,项目负责人均需与基地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完 成、研究人员的良性流动以及知识产权的维护等。在基地完成的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如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及获奖奖项,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本文科基地, 知识产权首先归基地所有。基地招标课题研究完成的著作和研究报告,须在显著位置标注“石河子大学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金资助”。

4、实行科研奖励制度

专、 兼职研究人员除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外,实行课题经费配套和成果奖励制。凡是获得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的,可获得一定比例的经费配套;获得横向课题 的,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从经费中提成。成果出版和发表后,凡是以“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参考《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进行核算后, 给予奖励。基地应积极开辟渠道,筹措“基地研究基金”和其他经费,用于提高研究人员的福利待遇和奖励。

5、实行联合开放制度

基地的研究项目、研究工作和研究条件实行全面开放。校内与校外、教学研究部门与实务部门、国内与国外、境外的个人或单位均可带课题、经费申请进入基地从事研究,也可以申报基地的项目。

基地主任及各研究方向负责人应整合基地研究基础,既要积极争取高层次的纵向课题和经费,又要主动向社会争取横向课题,通过承揽重大研究项目、组织重大课题攻 关、产出重大研究成果,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同步协调发展。基地还应在本研究领域积极发挥组织和协调作用,联合区内外高校举办国内或国际学术会议,通过派 出和接受访问学者开展合作研究。

同时,基地应充分发挥专家教授智慧和力量,通过承担实际工作部门的应用研究课题、聘请实际部门工作人员作为兼职研究员或吸收其参加课题组开展合作研究、派遣 研究基地学术骨干作为实际工作部门顾问等多种方式,面向自治区级兵团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各界开展多层次、形式多样的咨询服务,针对性地提供专 题研究报告,提高参与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综合研究能力和参与重大决策的能力。